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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撤销或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用房屋用于商业经营,如果租赁房屋因存在瑕疵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撤销或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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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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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房屋存在瑕疵导致承租人无法以该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 照,租赁合同目的则无法实现。如果出租人对此明知却在订立租赁合同时隐瞒 租赁房屋该瑕疵的,承租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要求撤销租赁合同 的,应予支持;如果出租人对租赁房屋存在的瑕疵并不知情,则承租人可以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 约责任。
     但存在以下两种例外情形:一是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例 如,租赁房屋不具备从事餐饮类经营的条件,租赁合同亦约定用于非餐饮类经 营,而承租人违反约定从事餐饮类经营但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二是承租人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就已知道或应当知道租赁房屋存在导致营业执照无法办理 的瑕疵。
     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导致合同被撤销或解除的,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租金 或房屋使用费,可以根据承租人是否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瑕疵是否影 响承租人实际经营、租赁合同目的是否实现、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予以 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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