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抵顶工程款的各方应如何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单位 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或多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也取得了经济利益(减少了债务), 因此,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 税目缴纳营业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 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对以房产抵工程款属“转让财产”,要视 同销...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单位 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或多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也取得了经济利益(减少了债务), 因此,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 税目缴纳营业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 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对以房产抵工程款属“转让财产”,要视 同销售确认收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产品视同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问题,确认收人 (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3) 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确定。
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 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各方应做如下税务处理:房地产企业给建筑安装企业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同时按照营业税的“销售 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房屋开发企业开给建筑安装企业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可以作为建筑安装企业取得房屋的成本,在其销售房屋的营业税计税收人中扣除。
建筑安装企业给房地产企业开具建筑安装发票,同时按照营业税的“建筑安 装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建筑安装企业对外销售不动产时应由房地产管理局代扣其营业税。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