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交了生育保险,劳动合同签到2007年底,预产期是10月份,休息3个月,刚刚好是2007年底,合同也到期了,可是我如果休产假了,就没人做我的工作了,一定要另外招人才行,那如果找到人接手我的工作,等我生完小孩我就和公司不再续签合同了,自动离职了,这样可以办失业证吗?可以领到失业保险吗?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这些人员具体指的是以下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你的情况是合同期满, 如果交满一年失业保险,可以办理。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你休完产假后去公司,社保专员会指导你办理失业保险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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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心,女工是有生育和哺乳待遇的,即使他不跟你签合同,也是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会做自动离职处理的,你就记住你不自己辞职就行了,他安排你做什么你就去做,如果不愿意你首先要求公司把你的医疗费报销完毕,然后跟公司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成,没你想的那么可怕.你只要不和单位叫劲,谁不想当和事老啊,你说是不!你在产期他是要给你最低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