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产品税率税务筹划方法是怎样的?
税率税务筹划方法:① 兼营不同税率酒类应税消费品筹划。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 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开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 按照这一规定,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 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则应分别核算。如某酒类综合生产企业, 既生产粮食白酒又生产其他酒,两种酒的比例税率分别为20%和10%,则 企业应分别核算粮食白酒和其他酒的销售额,若未分别核算,那么在纳税时,要按照两种酒的销售额合计,用粮食白酒20%的税率计征消费税。 同 时按每500克0。 5元的定额税率征税。② 酒...全部
税率税务筹划方法:① 兼营不同税率酒类应税消费品筹划。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 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开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
按照这一规定,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 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则应分别核算。如某酒类综合生产企业, 既生产粮食白酒又生产其他酒,两种酒的比例税率分别为20%和10%,则 企业应分别核算粮食白酒和其他酒的销售额,若未分别核算,那么在纳税时,要按照两种酒的销售额合计,用粮食白酒20%的税率计征消费税。
同 时按每500克0。 5元的定额税率征税。② 酒类产品应税消费品定价筹划。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定价不同,消费 税的税率不同。单位定价越高,税率越高。如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 000元(含3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每吨250元,在3 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每吨220元。
啤酒价格的选 择可通过无差别价格临界点(即每吨价格高于3 000元时的税后利润与每吨价格等于2 999。 99元时的税后利润相等时的价格)进行判别。计算过程 如下:设临界点的价格为X (由于其高于3 000元,故适用每吨250元的税率),销售数量为Y。
应纳消费税:250 ×Y ;应纳增值税:XY×17% -进项税额;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0×Y + XY× 17% -进项税额] ×(7% +3%);税后利润:﹛XY -成本-250 × Y -[250 ×Y + (XY×l7%-进项税额)]× (7%+3%))×(1-所得税税率)。
每吨啤酒价格等于2 999。 99元时税后利润为:﹛2999。 99Y -成本-220×Y - [220×Y+(2999。99Y×17%) - 进项税额] ) ×(7%+3%) ×(1- 所得税税率);计算得X=3 033。
56 (元)。临界点的价格为3 033。56元 时,两者的税后利润相同。当销售价格>3 033。56元时,纳税人才能获得 节税利益。当销售价格< 3 033。 56元时,纳税人取得的税后利润反而低于每吨价格为2 999。
99元时的税后利润。可见,并非啤酒定价在3 000元以上的税后利润就一定高过定价3 000元的税后利润。税务筹划要着眼于企 业的整体税负,综合考虑其他多种因素,以达到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目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