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
2019-09-27 10:24:07
计税工资限额是税法上规定的。假设你单位1个人,计税工资为每月1600,那么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计税工资限额就是1600*12个月=19200。当年计提的应付福利费如果超过2688元(即其14%时),就要将其超过部分作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又假设当年计年的福利费为3000元,即超过部分312元,就要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为312*33...[展开]
计税工资限额是税法上规定的。假设你单位1个人,计税工资为每月1600,那么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计税工资限额就是1600*12个月=19200。当年计提的应付福利费如果超过2688元(即其14%时),就要将其超过部分作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又假设当年计年的福利费为3000元,即超过部分312元,就要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为312*33%=102。96元。就这么个意思。实为会计利润与税法上利润的差别。[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