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人员社保问题
一般教师属于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不能按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辞职后原社会保险应根据《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的规定,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全部
一般教师属于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不能按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辞职后原社会保险应根据《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的规定,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转入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后,按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