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牵涉股东个人所得税?
近日,有企业询问,当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是否牵涉股东个人所得税?关于这个问题,肯定会涉及个人所得税,但关于如何征收,在征管上没有明确办法执行。但,需要特别关注的是,2008年12月,国税总局发布新文件,对于资产评估增值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总和归类,并且明确了企业在代扣代缴方面的责任。 现将文件内容汇总如下,仅供参考:
一、个人(自然人,下同)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以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的部分,属于企业对个人股东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企业在转增个人股本时代扣代缴。
二、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全部
近日,有企业询问,当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是否牵涉股东个人所得税?关于这个问题,肯定会涉及个人所得税,但关于如何征收,在征管上没有明确办法执行。但,需要特别关注的是,2008年12月,国税总局发布新文件,对于资产评估增值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总和归类,并且明确了企业在代扣代缴方面的责任。
现将文件内容汇总如下,仅供参考:
一、个人(自然人,下同)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以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的部分,属于企业对个人股东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企业在转增个人股本时代扣代缴。
二、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对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被投资企业在个人取得股权时代扣代缴。
三、对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发生的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暂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投资企业应将个人股东所投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增值情况、个人股东基础信息等资料登记台账,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机关应据此建立电子台账,加强后续管理,督促企业在股权转让、清算和投资收回时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财产(资产)原值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财产原值。
综上,其实很多东西本身早已是明确的,但企业代扣代缴属于首次明确,企业特别应该注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