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是执法单位吗?
我看城市管理的车上写着“秉公执法”,对吗?
司法部门是法院,执法部门是公安局,城市管理也是执法部门吗?城市管理的人员可以给犯法的人戴手铐吗?可以对死刑犯执行枪毙吗?
如果只是维护会社会治安,应当仍属于管理,不属于执法,是根据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不是根据民法对敌人实行专政。
因为他们没有专政手段。我的理解对吗?
如果城管部门只是管理,维护,为什么要写“秉公执法”呢?执法的概念是什么?是专政工具吗?如果是专政工具,如果是执法部门。那么,稽查、工商、税务、教育、妇联等等都是专政机关了?
还有什么部门是执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