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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我的女儿1岁8个月.我想给她改个名字,请问麻烦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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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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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也不麻烦的! 我的孩子今年6岁在2006年11月刚刚改过名字的! 需要父母写一份申请书!在拿你们的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派出所的内勤在接到你的申请后会写一个什么表格之类的具体什么表格我忘了,然后把表格拿给你住地的片警签字就行了) 只限于未成年人和学龄前的!

200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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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
  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而改姓后,个人档案、户口、养老保险、银行存摺等资料都要更换,因此公安机关对十六岁以上人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所以相当的麻烦,要凭本人申请报告、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经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长或县(市)公安局户政科长审批。
    (未满18周岁人员由父母提出申请报告,并签字盖章)。 (但各地情况不同,但差别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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