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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曾用名

我就一个名字 我想再户口本上面添加一个曾用名请问怎么办 麻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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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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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改名。并在任何时候有使用笔名的权利,同时受法律保护的。 2、到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便可。(户口簿改名、重做身份证) 3、别忘了将更名情况资料归入档案哦!

2006-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容剥夺。 但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变更姓名还是非常之难的,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16岁以下公民变更姓名,由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父母离婚的,还需持离婚证影印件及父母双方的申请;16周岁以上公民变更姓名,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工作单位或街道证明,由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
     正是因为变更姓名的难度太大,除非迫不得已,很多人已经知难而退,因此,你本来就只有一个名字,就别为想再增加个杜撰的曾用名,而把自己搞得焦头烂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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