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如何办理?
参保条件单位职工参保条件: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2、福州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参保材料办理材料:
1、《福州市用人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更申报表》;
2、《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机关事业另行提供:行政介绍信(或人事调令)、工资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派遣单位另行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名单;
5、新增人员2人以上需用单位档案录入程序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为文本文档(*。 txt) (程序下载地址:www。fzyb。gov。cn→文件表格下载→下载...全部
参保条件单位职工参保条件: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2、福州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参保材料办理材料:
1、《福州市用人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更申报表》;
2、《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机关事业另行提供:行政介绍信(或人事调令)、工资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派遣单位另行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名单;
5、新增人员2人以上需用单位档案录入程序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为文本文档(*。
txt) (程序下载地址:www。fzyb。gov。cn→文件表格下载→下载单位档案录入程序);
6、外统筹区转入人员应填报 《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医保转移中断三个月以上不愿意补缴的,填写 《福州市已参保职工放弃补缴申请表》。
参保流程办理流程:
1、收件审核: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经办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办结:审批人员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工作人员将确认结果登录医保系统。
3、参保登记同时办理外统筹地区医保关系转入:提交材料,参保登记时医保中心登记并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医保中心联系转移。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及费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窗口申报当场办结,网络申报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