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银行国内保理申请卖方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取得法人书面授权;
2、在交行开立存款账户;
3、向交行申请保理融资的,一般需满足世行项目客户评级在6级及以上;
4、产品质量稳定,标准化程度高,不易发生商业纠纷,价格较为稳定,市场前景较好;
5、前两个会计年度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现金流量无异常,应收账款管理良好;
(二)交通银行国内保理申请买方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取得法人书面授权;
2、管理水平较高,财务状况良好;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原则上应在交行开立存款账户;
5、无追索权国内保理项下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世行项目客户评级在5级及以上;
(2)无任何不合理拖欠的商业债务;
(3)所在地原则上应设有交行分支机构;
(4)在交行开立存款账户。
(三)应收账款作为交通银行国内保理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合法真实的赊销贸易背景,且应收账款的产生获得了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
2、卖方已履行了对应交易合同项下的交货或服务义务及其他全部附随义务,债权真实、合法、有效;
3、卖方对申请国内保理的应收账款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无权利瑕疵;
4、法律法规、对应交易合同均未对其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
5、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6、应收账款有明确的到期日(卖方在交易合同中给予买方宽限期的,到期日应考虑宽限期后确定),应收账款无明确到期日的,保理银行应要求卖方与买方协商确定;
7、应收账款未逾期,且自商业发票开具日至应收账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长不得超过1年;无追索权国内保理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日至应收账款到期日不得少于15天;
8、原则上不接受卖方对其附属机构、控股公司、母公司、集团成员等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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