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认定为工伤我在儿童医院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全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这里我专给你讲一下什么是工伤保险的范围。
工伤保险是对在特定的条件下,发生伤害的职业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主要从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尽可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二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三是适合我国基本国情。
以这三个基本点,确定认定工伤范围,具体表述为:
(一) 在工作时是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里,在规定的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作。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时间和原因方面扩展它的合理外延,即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诸如运输、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服等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伤害的,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本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受到他人暴力伤害的。
(四) 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的,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在其他的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疾病。
本先例所称的职业病是指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类型。
(五) 因工作需要外出,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职工因工作需要按时工作计划或上级安排到工作区以外的地方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在发生的事故中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是指国务院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或者针对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通过行政法规规定的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就这些了,我想大概意思应讲清楚了。祝你早日康复!春节愉快!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