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中有哪些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更好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的整体素质,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平谷区计生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村(居)民依法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也必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村(居)民享有的计划生育权利有四项:
1。村(居)民有依法申请结婚、生育的权利;
2。村(居)民有接受计划生育各项服务的权利;
3。村(居)民有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的权利; 4。 村...全部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更好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的整体素质,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平谷区计生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村(居)民依法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也必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村(居)民享有的计划生育权利有四项:
1。村(居)民有依法申请结婚、生育的权利;
2。村(居)民有接受计划生育各项服务的权利;
3。村(居)民有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的权利; 4。
村(居)民有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
村(居)民必须依法履行的计划生育义务有五项:
1。村(居)民要按政策规定进行生育,自觉实行晚婚晚育;
2。村(居)民要自觉向计生部门申报结婚、怀孕、分娩等计划生育信息;
3。
村(居)民要自觉落实避孕措施;
4。村(居)民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
5。村(居)民要自觉接受优生优育、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