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宪法分析: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
张先著—中国第一勇士
张先著,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发起人,安徽芜湖公务员考试第一名,却先后被芜湖人事局以大,小三阳为由取消资格,上诉至安徽人事厅,却被以压倒《宪法》的地方条规《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为由驳回。
不畏强权,不顾后果,在义人周伟教授以及其他战友的支持下,肩负着中国1。3亿乙肝人群的根本利益,张先著将芜湖人事局告上法院。无论结局输赢,都将对中国司法制度,人权保障的发展产生着极大的影响。
纵观主流民意,芜湖人事局拒绝张先著所用的理由构成了三重歧视和侵犯了三项基本宪法权利。
三重歧视:
第一, 乙肝人群被拒绝担任公务员,这是在乙肝人群和非乙肝人群之间造成的第一重歧视...全部
张先著—中国第一勇士
张先著,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发起人,安徽芜湖公务员考试第一名,却先后被芜湖人事局以大,小三阳为由取消资格,上诉至安徽人事厅,却被以压倒《宪法》的地方条规《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为由驳回。
不畏强权,不顾后果,在义人周伟教授以及其他战友的支持下,肩负着中国1。3亿乙肝人群的根本利益,张先著将芜湖人事局告上法院。无论结局输赢,都将对中国司法制度,人权保障的发展产生着极大的影响。
纵观主流民意,芜湖人事局拒绝张先著所用的理由构成了三重歧视和侵犯了三项基本宪法权利。
三重歧视:
第一, 乙肝人群被拒绝担任公务员,这是在乙肝人群和非乙肝人群之间造成的第一重歧视。
第二, 公务员录用制度对乙肝人群的排斥仅仅局限于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公务员不受身体健康情况的限制(全国处级以上干部中乙肝病毒携带者何止千万)。这样在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员之间进行的第二重歧视,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官本位的歧视。
第三, 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录用体检标准》,其中四川、广东和江西将“小三阳”视为合格、“大三阳”视为不合格。其他省市则均将“大、小三阳”视为体检不合格。这是第三重歧视,即对乙肝人群的地区性歧视。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担任公务员的宪法权利,不应因其所处省份不同而不平等。
三项宪法权利:
第一, 平等权利。《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平等的反面就是歧视。所谓歧视就是社会对待一个人的态度不是根据他的行为,而是根据他的身份。在这个案件中,法律根据张先著属于某一个群体(乙肝人群),而不是根据其工作能力和个人实际表现去剥夺他的考核资格。
这就是歧视。而歧视就等于否定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和个人奋斗,是一种令受歧视者绝望的力量。
第二, 政治权利。。《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乙肝人群不能担任公职,这不仅是对原告私权利的侵害,更是对他的公权利的剥夺。
第三, 人格和隐私权。《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权包括隐私权。乙肝人群与乙肝患者是完全两回事,严格说他们并不是病人。
它的传染性是极其微弱的。身体健康情况是一个人的隐私,在每个公民入学、就业、报考公职时强制性进行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测,这是对每个公民人格和隐私权的侵犯。
总而言之,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无论结果如何,代表着1。
3亿人民利益,揭发着中国司法制度的黑洞,用自己的前途自己的家人作赌注的张先著,不愧为中国第一勇士。中国的历史不会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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