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宿州市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宿州市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全部回答

2017-09-25

47 0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填写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作为监誓人的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注: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离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