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公积金提取用途证明要什么材料?
提取人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加盖整套单位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的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提取用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1、退休的
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2、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提供失业证或职工安置协议书;
4、出国、出境定居的
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和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5、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单位调令、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证明;...全部
提取人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加盖整套单位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的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提取用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1、退休的
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2、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提供失业证或职工安置协议书;
4、出国、出境定居的
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和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5、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单位调令、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证明;
6、非本市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遗赠或继承文书;
8、实行托管管理或破产、解散、注销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已转入中心托管户的
还需提供《公积金转移单》;
9、购买商品房的
提供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预付款税务收据(预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或结算税务发票;
10、购买房改房的
提供出售房改房审批表及《维修基金统计表》;
11、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提供《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和税务收据;
12、购买二手房的
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契税证》;
1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住房在城镇,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在农村的,提供《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14、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通知书》;
15、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
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审批表》;
16、部分偿还或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以及购房合同(或契证)和贷款合同。
17、凭银行还款明细提取现金的
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每月还款明细、以及购房合同(或契证)和贷款合同。
18、用于租房的
提供房管处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证和房屋租金合法票据,并提供工作地的无房证明 (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
19、用于支付物业费的
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供备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购房发票)和物业管理费合法票据;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物业管理费合法票据。
20、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特殊困难的
提供民政部门印发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印发的特困家庭证明;
21、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