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排污许可?
答:排污许可是主管机关根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允许其按照许可证载明的种类、浓度、 数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的管理制度。美国、日本、德国、瑞典、 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均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我国的排污许可 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8年原国家环保局发布的《水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地环保部门结合本 地区实际情况,在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对重点污染源 和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许可证制度。 目前,《水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两部法律规定了排污许可制度。《水污染 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 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全部
答:排污许可是主管机关根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允许其按照许可证载明的种类、浓度、 数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的管理制度。美国、日本、德国、瑞典、 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均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我国的排污许可 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8年原国家环保局发布的《水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地环保部门结合本 地区实际情况,在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对重点污染源 和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许可证制度。
目前,《水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两部法律规定了排污许可制度。《水污染 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 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 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内有关地方 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定企事业单位的主 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在 行政法规层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地方环保部门 根据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审核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排放 总量控制指标的,限期治理,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根据国务 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将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在 地方层面,除个别省份外,均出台了有关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地 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 我国的排污许可包括两类,一类是与总量控制挂钩的排污许 可,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另一类是针对一般污染物的, 不与总量控制挂钩的排污许可,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工 业废水、医疗污水排放许可。
排污许可的实施主体包括两类, 一类是《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地方环保部门,另一 类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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