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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和中秋放假安排及加班工资计算标是什么呢?

国庆和中秋放假安排及加班工资计算标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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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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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
    75×200%   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2015年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
  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
  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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