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芜湖无为县再生育审批条件是什么?

芜湖无为县再生育审批条件是什么?

全部回答

2017-09-18

44 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第一项: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第二项: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第三项: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第四项: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第五项: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第六项: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第七项: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第八项: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第九项: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第十项: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第十一项: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