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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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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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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险有关规定。   (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管理、项目结算”原则。具体结算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三)职工在怀孕期间调动工作的,由接收单位承担该职工的生育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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