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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衡阳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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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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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销户提取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并取得完全产权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契税完税凭证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2)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   1、房产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预付30%以上房款的收据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3)建造自住住房(含合作建房)尚未取得产权的: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批复   6、总平面图   注: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4)翻建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平面图等建房资料   注: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5)大修自住住房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注: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前结清本息的:   1、在管理中心贷款的需提供由管理中心签章的按期还款清册;   2、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由银行签章的尾款通知单;   (7)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1、家庭收入证明   2、结婚证   3、租赁协议   4、《房屋所有权证》   5、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自住住房的证明;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9)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单位(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县级(含县)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   2、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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