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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衡阳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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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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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基本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其他证明材料:   1、支取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证明原件;   2、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还需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纳税证明)和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已办理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3、租住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由房管部门或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收据);   4、支取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如支取人无配偶,需提供由支取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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