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是如何租
我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门共同承担,各部门有明确的分工,并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1 )卫生部制 定或发布涉及作业场 所的法规应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 同研究、协商。(2 )两个部门 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协调会,通报有关情况,协调有关工作。 卫生部门就职业健康 监护监督检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3) 卫生部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作业场所的检测、出证和评价等技术工作时,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发现...全部
我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门共同承担,各部门有明确的分工,并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1 )卫生部制 定或发布涉及作业场 所的法规应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 同研究、协商。(2 )两个部门 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协调会,通报有关情况,协调有关工作。
卫生部门就职业健康 监护监督检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3) 卫生部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作业场所的检测、出证和评价等技术工作时,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通报卫生部门予以查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