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7月份买了8份平安鸿利两全(分红型),已经交款35040元,返还一次8000元,等于交款27040元,现在我想退保,目前现金价值为12240元,退保损失14800元,如果选择减额交清的话,享有的保额是10290元,损失是肯定的,但是选择哪一种相对好一些呢?
1.如果采取减额交清方式:
得到保额10290, 得了大病或身故可以得到 10290元
每3年可以拿到800元左右
如果要弥补损失 27040-10290=16750
需要 16750/800*3=63年
2.如果采用退保方式:
拿到现金价值:12240元
如果要弥补损失 14800元
以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4.14% 计算(单利)
14800/12240=121%
需要121% / 4%=30年
我的算法对吗,大家帮分析一下,谢谢!
楼主:不好意思。你说错了!按你说的返还8000元,应是保了10份鸿利险,保额为10万。缴费20年的话,你是25周岁时投的保。
楼上的你好没道理,从你的字里行间你应当是真正的平安人-----或许还是个“海龟”吧!不过你也太没教养了!既然楼上喜欢死,我就以你的死为列吧!
你说你交了一年的钱,你死了,保险公司赔你8(10)万。 错!该保险的条款明文规定: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全部
楼主:不好意思。你说错了!按你说的返还8000元,应是保了10份鸿利险,保额为10万。缴费20年的话,你是25周岁时投的保。
楼上的你好没道理,从你的字里行间你应当是真正的平安人-----或许还是个“海龟”吧!不过你也太没教养了!既然楼上喜欢死,我就以你的死为列吧!
你说你交了一年的钱,你死了,保险公司赔你8(10)万。
错!该保险的条款明文规定: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也就是说:一年内你是生病死的,赔你8000元(1万),以及退还所交保费8760元。只有你意外死了,才得8万(10万)。而且,一年后你要是死了,还得是生病或意外才能得到8万(10万)。
如果你老长寿无疾而终,因当是赔不到的----除了你的家人去搞张因病而亡的医院证明----试问:你的 尊严又在哪里-------连死亡都只能因病或意外,而不能寿终!
每3年返回8000元,试问50年后的8000元与今日的8000元可以相比吗?
你说不存在误导。
其实,整个公司都在误导业务员,业务员还会不误导客户吗?你知道上海平安的“投资连接保险”吗?2001年4季度起,本市的各大报纸纷纷评起了该险种,结果在2002年造成了大批量的“退保”-----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退保,而是彻底的退钱----有些甚至连折扣都没打。
再回到本题:同样的保障为何不推同一公司的“鸿盛”。要知道25周岁的男性公民,同样的保障(10万),鸿利要交8760元/年;而鸿盛只要交3430元/年。当年(首期)佣金: 鸿利32%;鸿盛40%。
其中的利害关系不言自明!
再试问:是法大还是原理大?保险的原理又是什么?
亲爱的楼上朋友:你好!
看了你的评语,我觉得我错了!你不是海龟---绝对不是,你也不配是海龟!你只是一只旺旺乱叫的草狗!你也不会是平安的。
我可爱的平安也决不会培养出你这样的-----连把尿的 都没掏出就尿的家伙!
送你一个网址: 打开他就是鸿利险的条款。仔细看看吧。每3年返还保额的8%/份,是多少?因疾病身故,就是重大疾病身故?要是你得的是“狂犬病”呢?很明确的告诉你:伤风感冒都会至人死亡!
楼上有评论说平安在误导。
如果你在平安的话,平安不误导才是不正常的!连基本的条款都没看懂还来奢谈保险法与保险原理。回家好好睡吧,哦,别再乱叫乱咬!。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