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么办理北京的暂住证?公司要求办暂
外地来京人员如何办理暂住证?
1、办理暂住证的条件:
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的非务工经商人员或者拟在京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1)C证条件:来京不满一年,从事非务工经商或者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有正当生活来源和合法暂住处所的外地人员。
(2)B证条件:在京暂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且近期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
(3)A证条件:在京暂住五年以上的外地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地来京人员,也可直接申领A证:
①本市高、新科技企业聘用的管理、科技人员,及取得市主管部门核发的《应聘证》的外地人才。
②在京投资30万元人民币...全部
外地来京人员如何办理暂住证?
1、办理暂住证的条件:
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的非务工经商人员或者拟在京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1)C证条件:来京不满一年,从事非务工经商或者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有正当生活来源和合法暂住处所的外地人员。
(2)B证条件:在京暂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且近期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
(3)A证条件:在京暂住五年以上的外地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地来京人员,也可直接申领A证:
①本市高、新科技企业聘用的管理、科技人员,及取得市主管部门核发的《应聘证》的外地人才。
②在京投资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购买商品房的外地人员。
③经市政府批准在京设立的外地驻京机构中派驻来京的工作人员。
④夫妻配偶一方系本市常住户口,且家庭生活基础在本市的外地人员。
⑤在京务工经商期间,获得本市区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以上各类型《暂住证》有效期均为一年,逾期作废。
(4)办理《暂住人员临时登记证》的条件:对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三日以上一个月以下的非务工经商人员,以及暂不具备申领《暂住证》条件的人员:
①暂无婚育状况证明的育龄妇女;
②无留住单位证明的人员;
③暂住在非法出租房屋内的人员;
④其它暂时不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人员。
《暂住人员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个月,逾期作废
办理暂住证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两部委文件和市领导指示精神,从2002年3月1日起停止收取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停止向办理暂住证人员收取手续费;调整暂住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5元;办理《暂住人员临时登记证》和暂住地址迁移,一律不再收取2元手续费。
办理暂住证新证三种类型有什么区别?
现实行的三种类型《暂住证》内容及有效使用期限完全一致,只是为便于日常管理和检查从外观上加以区别:C证为红色,B证为黄色,A证为绿色。
四十九、对违反《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何等处罚?
(1)单位或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对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反《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何等处罚?
(1)未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擅自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可处以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
(2)将房屋出租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的,可处以房屋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3)对出租房主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4)不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年检手续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出租人因违反本规定,被吊销《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的,有关机关应当同时吊销其《房屋租赁许可证》。凡受到吊销《房屋租赁许可证》处罚的,3年内不得再申请出租房屋。
办理户口、证件的收费标准?
经市政府、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批准的户籍业务行政性收费项目如下:
(一)、居民户簿工本费:
收费对象:居民户;收费标准:外皮每个6元,内芯每本4元。
(二)、集体户专用户口簿工本费:
收费对象:集体户及集体户成员;收费标准:集体户口簿外皮每个10元,内芯每张0。5元;
(三)、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收费对象:迁移人;收费标准:每证1。
5元
(四)、户口准迁证工本费:
收费对象:迁移人;收费标准:每证1。5元
(五)、首次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收费对象:办证人;收费标准:每证10元。
(六)、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收费对象:办证人;收费标准:每证20元。
(七)、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收费对象:办证人;收费标准:每证50元。
(八)、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收费对象:办证人;收费标准:每证10元。
(九)、暂住证工本费:
收费对象:办证人;收费标准:每证5元。
(十)边境地区通行证工本费:
收费对象:办证人;收费标准:每证2元。
(十一)、计算机办理户口迁入:
收费对象:居民个人或居民户;收费标准:办理户口迁入,每人每次2元。办理分户或并户,每户每次2元。
(十二)、使用计算机提供人口信息查询:
收费对象:有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门;
收费标准:
1、凡是利用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数据进行查询检索,并给出相应信息的,每查询一人,收费5元。
对条件模糊的组合查询,占用机时每半小时收机时费及设备消耗费20元。
2、凡是利用人口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并给出统计结果的,按以下标准收费:
按每次统计的总人数计算,每一人收费0。3元。占用机时每半小时收机时费及设备消耗费20元。
对特殊需要的统计,如需要在原有户口登记项目上增加特殊的辅助项目,才能完成统计要求的,每一人收费1元,占用机时每半小时收机时费及设备消耗费20元。
3、凡是利用人口信息数据库进行人口抽样的,每抽一人收费1元,占用机时每半小时收机时费及设备消耗费20元。
4、凡需要利用计算机进行人口统计数据分类汇总,并提供月报、年报统计表的(包括由分、县局、市局提供),每张报表收费20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