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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门诊特殊病种怎么办理?

2014年福建省门诊特殊病种怎么办理,办理后怎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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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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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办理 一、办理指南   1、办理特殊病种门诊确认表   2、提供有关材料到新农合理算中心   3、核对身份   4、填写补偿申请表   5、补偿计算   6、补偿复核   7、打印补偿凭证   8、将补偿金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   9、统计、归档 二、办理依据     根据《梅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调整《梅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补偿。
        三、提供材料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在证还没有办下来的情况下,要出示参保的收款收据);   2、个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本地农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4、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5、门诊医药费发票原件;   6、门诊医药费汇总清单原件;    备注:参合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及本人填写的《梅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就医申报表 》在理算中心备案的,方可予以受理。
     四、收费标准: 五、办理期限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每半年集中受理一次。上半年发生费用的报销时间为6月20日-25日,下半年报销时间为12月20日-25日。参合人员在此期限内未按规定申请补偿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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