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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应届毕业生在面对第一份工作时出现的问题!

  本人是06届毕业生,在去年与深圳一家公司签订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学生、公司、学校三方的那个协议)。 今年毕业,我按照协议来到深圳的公司总部报到,在公司这边进行了一个星期的军训,一个星期的职业培训。在这个期间,公司人事部门人员和我们开始谈分配到公司下面项目公司的事情,由于薪酬和工作地点与原本招聘时的承诺差距巨大,我打算不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我怕提出我的意见时会被公司留难,因此想请网上达人做些指点! 一、我在深圳这边进行公司的培训时,吃住以及军训加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在以前从来没有谈及费用只让我们带换洗衣服过来,但是我怕万一我不签合同,公司是否有权利向我索取该费用? 二、我在培训期间,学校的报到证或者说派遣函并未寄到公司,那是否意味着我没有履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条款,需要支付违约金给公司? 三、以前公司承诺办理深圳户口,而我的档案也已经到了深圳这边(不知道是在公司还是在人才市场),公司要求交500的档案保管费,保管于深圳人才市场,由于我决定回家找工作,因此不打算交这钱。
  如果我不交,然后离开公司,是否会对我 下次找工作产生影响呢,此外,公司是否可以用我的人事档案资料制肘我呢? 。

全部回答

2006-07-30

0 0
    对于此事的处理宜慎重。你需要考虑如下几个问题:另找工作是否有足够把握?该公司的承诺与之前相差太大,但是否与周边同类单位相差太大?档案不是可有可无,它还是另找工作的依据之一,与将来职称申请、工资定级、户籍落户以及养老保险等等均有关系。
   不知道你原协议是如何签定的,公司的承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你打算不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要找出公司违约在先的证据,这样公司就难以刁难,也无权向你索取费用。   在另找工作把握不太大的情况下,建议暂在该公司工作,也作为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和认识社会的一个手段,但在?工作合同时要对今后跳槽留有余地。
   。

2006-07-28

52 0
1.公司无权向你索取费用的 2.公司的承诺与之前相差太大,应该是公司违约在先的 3.现在的档案对于在外企工作的人员来说,实在没什么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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