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体制包含的内容我国对外贸易体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制度。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的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统制的对外贸易制度,其特点是高度集中,国家集外贸经营权和管理权为一体,政企不分、国家财政统负盈亏。
2。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制度。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步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也从国家统制型转向开放型。
从1979年到2001年,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变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即下放外贸经营权(1979—1986年)、推行外贸承包制(1987—1990年)、取消外贸财政补贴、进一步完善承包制(1991—1993...全部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制度。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的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统制的对外贸易制度,其特点是高度集中,国家集外贸经营权和管理权为一体,政企不分、国家财政统负盈亏。
2。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制度。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步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也从国家统制型转向开放型。
从1979年到2001年,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变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即下放外贸经营权(1979—1986年)、推行外贸承包制(1987—1990年)、取消外贸财政补贴、进一步完善承包制(1991—1993年)和实行汇率改革、取消承包制、加强宏观管理(1994—2001年)阶段。
经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外贸体制从集中垄断走向放权和联合对外;外贸政策从管制走向开放,从保护走向自由;外贸运行机制从计划实施走向宏观调控和依法治贸。从整体上看,该阶段基本上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开放型、相对自由化的对外贸易新制度。
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对外贸易制度。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入世后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的对外开放也呈现出新的特点:由政策导向型的开放将转变为同国际经济接轨的制度型开放;从有限范围和领域的开放将转变为全方位、宽领域的开放;从单边、自主的开放将转变为双向、多边、有法律约束力的相互开放。
在宏观上,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的总体要求,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对外贸易制度的创新。
1。创新外贸领导体制。需建立新型的外贸领导体制,更新外贸领导体制的观念。
作为政府管理机关,从根本上说更是服务机关。作为我国外贸的各级领导部门,它们的主要任务应是制定不同层次的外贸发展战略、外贸方针政策和外贸立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我国经济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2。创新外贸管理体制。以前外贸管理体制在变革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如何实现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真正做到集中与分散、统一管理与经营灵活的有机结合,我们认为政府应考虑重视行业管理的作用,成立相应的行业商会,在行业商会中成立行业进出口商会。
3。创新外贸计划体制。经过多年变革,外贸计划体制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仍然存在着国际市场上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国内市场上按计划经济原则办事,盲目追求完成计划的现象,这种割断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联系的行为,事实上促成了官商不分、政企不分。
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创新我国的外贸计划体制。
4。创新外贸价格体制。我国的外贸价格是一种双重扭曲的价格,商品的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不挂钩,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初级产品国内价格过低,而工业制成品国内价格偏高。
这种价格扭曲的现象,再加上我国实行地区倾斜政策,各个地区之间外汇留成比例不同,造成了企业经营条件不同,无法公平竞争,无法以市场衡量企业的经营效益,这也是世贸组织成员特别关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立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价格扭曲的现象。
5。创新进口管理体制。(1)根据对外承诺,选择适当时机分步将关税总水平调到发展中国家应有的水平,一般认为15%比较合适;同时,基本实现关税政策的统一和规范运作,确立较为合理的关税结构。
(2)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非关税措施,对于确属幼稚产业的少数商品保留进口配额管理,对于少数敏感性的农产品实行进口关税配额,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给予一定期限的保护,取消其他非关税措施。(3)进一步提高进口管理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确保进口政策制度在全国的统一实施。
(4)经过一定的过渡期逐步放松对进出口经营权的限制,最终向登记制过渡。(5)与经济体制整体配套改革进程相适应,逐步实现外贸政策的中性化,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率为目标,最终建立竞争性的进口体制。
6。创新出口管理体制。(1)在计划管理方面,应把计划列名的出口商品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资源性商品以及关系国家战略利益的商品,要具体定位、测度,并力争科学化、合理化。
(2)出口许可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3)进一步完善外贸企业的自负盈亏机制。(4)加强工贸、技贸、农贸结合,积极进行各种跨部门的联合、联营,使出口贸易实体多元化。同时,外贸公司也要进行改造,逐步走上实业化、集团化和国际化经营的轨道。
7。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进一步下放外贸经营权,将目前审批制逐步改为按规定的条件,经过登记自动获得认可,减少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的管理环节,按效率、公正、公开的原则改进发证办法。内贸和外贸的管理应逐步统一,能够精简合并的机构应尽快精简合并。
对外贸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当放在制订和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出口产业政策上,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保证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在微观上,按照世贸组织和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套制度创新。
1。积极探索企业制度创新。有条件的企业应进行股份制变革,变单一的国有制外贸公司为多家法人持股,并允许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企业破产、兼并、合并,鼓励效益好的公司通过兼并、合并或联合等进行集约化经营。
建立董事会制度和经理负责制,改革企业内部的管理,使职工尤其是经理人员的责、权、利相匹配。逐步打破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道路。积极推行出口代理制,转变经营作风。
2。创新出口退税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分类管理。借鉴国际经验,采用先进技术手段管理退税,既要防止骗税,又要方便企业及时退税。
3。创新进出口商会体制,提高商会权威。增加企业在商会中的发言权,使商会充分发挥向政府反映企业意见和要求、进行行业协调管理、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维护行业共同利益的作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