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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要不要改?

  我爷爷年初去世了,留下一间40平方米左右的私房。户口只有2个孙子的,爷爷有2个儿子和2个女儿,他写过一张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我爸爸。实际上我爸爸和我大伯父决定如果这房子拆迁的话分2套,我们2家各一套,再分点钱给我2个娘娘,当然不是那种分4份的平均分配。
  现在问题是产权证上的名字还是我爷爷的,要不要过户啊?如果没过户等这房子拆迁的时候会不会有影响啊?拆迁办会不会因为产权证上的人已死少分我们房子啊?如果我2个娘娘要求平均把房产分4份怎么办啊?我们也愿意适当分给她们一点,给2个娘娘每个人5%,我爸爸和伯父各分45%行不行啊?。

全部回答

2006-05-07

5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你爷爷去世前已立下遗嘱,故他的财产应当按遗嘱执行,由你爸爸接受这笔遗产。
  你爸爸在接受这笔遗产后,最好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样可以避免日后有纠纷。
    办理产权登记后这笔财产就属于他的了,那么他对这笔财产,具有处分权,他想分给谁就可以分给谁,想赠给谁都是可以的,其他人无权干涉,至于你爸和你大伯商量的财产的处理办法,和这个无关,那是你父亲自己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如果他不想这样,别人也无权干涉。

2006-05-04

42 0
这个房子没有任何疑义,应该是你爸的。可以不去过户。你爸爸对房子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可以不分给任何人,但他若是自愿分给或赠给谁都是可以的。拆迁时只能分给你爸爸一套房子,

2006-05-03

53 0
    由于你爷爷留有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你爸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应当按遗嘱执行,由你爸爸接受这笔遗产。你爸爸在接受这笔遗产后,应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办理了产权登记后,他对这笔属于他的财产,具有处分权,他若是自愿分给或赠给谁都是可以的,但其他人无权强行索要。
  这房若有拆迁,也只能按产权证分给你爸爸一套房子,因为对于有照房屋,拆迁部门只能针对房主,不会考虑你们家庭内部的事;另外,这房仅有40平,太小了,不可能再拆成几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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