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土地被村委卖了!村委不给
此为土地争议,解决的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此规定,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争议,应当是先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此为行政诉讼,诉讼...全部
此为土地争议,解决的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此规定,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争议,应当是先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此为行政诉讼,诉讼的被告是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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