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没有具体的写名工作岗位和工
合同中没有具体的写明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违反《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规定,但并不妨碍你以应聘时所持单位写明工资为1500-2000的广告,以及你已经实发的两个月工资作为你应得工资的证据使用。 且由于任意减少工资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你可以随时离开该公...全部
合同中没有具体的写明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违反《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规定,但并不妨碍你以应聘时所持单位写明工资为1500-2000的广告,以及你已经实发的两个月工资作为你应得工资的证据使用。
且由于任意减少工资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你可以随时离开该公司并要求公司补发被克扣的工资。
若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除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即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你已经实发的两个月工资以及应聘时所持单位写明工资为1500-2000的广告,都是非常扎实的证据,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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