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务员什么时候报名?省人事厅出题吗
2005年东营市统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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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5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规规定,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市市和县区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数量
共招考79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招考人数详见附表,招考职位可登陆 网站或在报名期间到东营市黄河口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查询。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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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东营市统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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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5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规规定,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市市和县区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数量
共招考79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招考人数详见附表,招考职位可登陆 网站或在报名期间到东营市黄河口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查询。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级机关的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报考市和县区级机关:工作单位在东营且具有东营常住户口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山东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报考地税机关:在职人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在山东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国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大学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报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和东营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报考时不限生源所在地。
报考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在职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在东营且具有东营常住户口;全国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报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在职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在山东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山东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合法就业手续且具有东营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且具有东营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可报考县级机关。
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
定向、委培和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国家计划内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2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内容为担任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面试 , 由省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四、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4月22日—26日。
查询时间:4月23日—28日。
现场认定时间:4月27日—29日。
现场认定地点:东营市黄河口人才市场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468号)。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并下载《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信息卡,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选调生报名时,要下载《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信息卡,不填报具体部门。
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写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网上确认。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组织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现场认定。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 ,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东营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准考证》主证,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递交本人手工填写的《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东营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准考证》主证,进行现场认定。
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报名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应按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
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部门和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其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的3日内,需向招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报考的,还应提交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或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
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资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14日。
上午 8:00-11:00 申论
下午 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在确定的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
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
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2倍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和认定地点张榜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6日至8日。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报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网上和认定地点张榜公布。
五、录取办法
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方面情况的全面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依次从其他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中直接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体检;如经考核、体检仍有不合格者,经市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从其他参加该职位的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录用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
六、录用后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录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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