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请问计生局,我目前正在办理广州市积分入户手续?

我目前正在办理广州市积分入户手续,在办理《计划生育审核》时,京溪街道办一些答复实在令人费解:由于本人是集体户口,原户籍地一直没有办理《户口簿》,我提供的是《常驻人口户口登记表》原件,但京溪街道办虽承认《常表》是真,但不是《户口簿》,不予审核。请问计生局,《常表》在公安局,房管局都可以作为户籍证明,办理积分入户计生审核就不认可吗?(目前还不知道集体户能否办理户口簿)我其他资料已经齐全,京溪街计生办以这为理由不予审核,真是官啊。

全部回答

2016-05-18

47 0
  根据《关于做好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申请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的通知》,申请人递交《审核表》的同时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已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含配偶、子女)、《婚育证明》或《广东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递交《审核表》前最近一年的孕情检查证明(已婚未育、现孕、生育后未满一年、未婚、离异、丧偶者除外)。
  迁入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对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应该作为审核资料附件归档。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