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供暖时间是什么时候?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供热运行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正常、稳定、连续供热,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因设备故障或者事故影响正常供热时,应当及时抢修,并立即向市和区、县(市)供热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告知用热户。 供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条是对供热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规定。供热设施发生故障,确需暂停供热、抢修处理的,供热单位要向市、区供热办报告,并组织队伍进行抢修;同时供热单位要向用热户公示相关事项,以便用热户采取防寒措施。 供热单位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抢修方案,将受影响范围控制到最小。在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期间,影响用热户采暖的,供热单位...全部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供热运行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正常、稳定、连续供热,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因设备故障或者事故影响正常供热时,应当及时抢修,并立即向市和区、县(市)供热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告知用热户。
供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条是对供热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规定。供热设施发生故障,确需暂停供热、抢修处理的,供热单位要向市、区供热办报告,并组织队伍进行抢修;同时供热单位要向用热户公示相关事项,以便用热户采取防寒措施。
供热单位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抢修方案,将受影响范围控制到最小。在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期间,影响用热户采暖的,供热单位应按日退还用热户采暖费。 《条例》规定已将居民卧室最低温度从原先的16℃调整为18℃。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