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应该怎
1、《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第二条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销售额×3%
2、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等
3、2013年1月缴纳12年12月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没计提,直接缴纳的分录:
(1)补提上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全部
1、《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第二条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销售额×3%
2、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等
3、2013年1月缴纳12年12月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没计提,直接缴纳的分录:
(1)补提上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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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8 20:39 补充问题
前几天问过专管员了,她的答复是:12月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留到今年的汇算清缴做调整;如此zyq135333的分录是否修改为如下:
借:应交税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
贷:应交税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
这样合理些吧?
是的,可以这样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