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有何行驶规定?
为了加强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参与交通行为的每个公民都应严格遵守人、车各行其道的原则。
(1) 各种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分道行驶规定。
1) 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
2) 在没有中心线和未划分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 在划分小型机动车道和大型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小型客车在小型机动车道行驶,其他机动车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
4) 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的车辆,在不妨碍小型机动车道的车辆正常行驶时,可以借道超车;小型机动车的车辆低速行驶或遇后车超越时,须改在大型机动...全部
为了加强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参与交通行为的每个公民都应严格遵守人、车各行其道的原则。
(1) 各种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分道行驶规定。
1) 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
2) 在没有中心线和未划分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 在划分小型机动车道和大型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小型客车在小型机动车道行驶,其他机动车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
4) 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的车辆,在不妨碍小型机动车道的车辆正常行驶时,可以借道超车;小型机动车的车辆低速行驶或遇后车超越时,须改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
(2) 车辆行经人行横道,且交通信号允许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3) 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机动车须在距路口适当的距离减速慢行,转弯车辆须打开转向灯表示行进方向;夜间应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在画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向左转弯时,通常须紧靠路口中心点小转弯。
遇停止信号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外;无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4) 机动车在市区行驶,严禁使用高音、怪音喇叭;在非禁止鸣笛的区域或地段使用喇叭时,音量必须控制在105dB以内,且每次按鸣不得超过0。
5s,连续按鸣不得超过三次;不得用喇叭唤人。警备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须经公安机关核准,并只能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
(5) 各种车辆上坡不得曲线行驶;下坡不得熄火或空挡滑行。
机动车行驶中,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得使用人工直接供油。
(6) 机动车途中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须立即报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制动器、转向器、灯光发生故障时,须修复后方准行驶。
(7) 汽车牵引损坏的机动车,每次只准牵引一辆;被牵引的车辆,必须转向有效,夜间有照明设备,由正式驾驶员操作,并不得载人或拖带挂车。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与牵引车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被牵引车制动失效时,须用硬连接装置牵引。
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8) 机动车在铁道路口、人行横道、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调头。
铁道路口、交叉路口、单行道、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和交通繁华地段,不得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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