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户口的问题!以前上学的时候
你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的规定,在你入学时将户口从原籍迁到了学校住所地的公安机关。 按照相同的程序,你应该在毕业后,持派遣证从学校住所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至分配地公安机关。
由于你是提前退学,因有欠交的学费,并且在退学后没有及时办理退学手续,因此户口仍然在学校住所地的公安机关里是毫无疑义的。
既然已经退学,那么及早办理退学...全部
你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的规定,在你入学时将户口从原籍迁到了学校住所地的公安机关。
按照相同的程序,你应该在毕业后,持派遣证从学校住所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至分配地公安机关。
由于你是提前退学,因有欠交的学费,并且在退学后没有及时办理退学手续,因此户口仍然在学校住所地的公安机关里是毫无疑义的。
既然已经退学,那么及早办理退学手续并迁走户口就显得格外重要。但由于你尚欠学校的部分学费,因此,在你办理退学手续时,学校会以补交欠费作为给户口迁移等在内的好多你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会影响包括档案转移和户口迁移在内的诸多涉及你切身利益的连锁反应,后患无穷。
由于你在因入学将户口从原籍迁走后,原籍的户口随即注销,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规定,如果你不能够合理合法的将你的户口从学校公安机关迁移至你指定的地点,则你将在一定时间内因没有户籍而成为“黑人”,这个后果是非常可怕的。
建议你尽快回到学校去,与学校协商欠交学费处理和退学相关手续办理问题,以期圆满、妥善解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