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几年强制报废
1、最长使用年限为13年。使用年限最长为10年,最长可延期3年。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后,依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合格的车辆;2、可延长使用年限,但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或噪音仍然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使用年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车应当报废:1、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2、使用年限达到8 —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全部
1、最长使用年限为13年。使用年限最长为10年,最长可延期3年。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后,依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合格的车辆;2、可延长使用年限,但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或噪音仍然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使用年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车应当报废:1、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2、使用年限达到8 —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 —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
具体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以上使用年限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