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军官转业的问题?请多指教.
二、接收条件
(一)原籍浙江或浙江入伍的(不含从外省考入浙江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毕业分配入伍);
(二)配偶在浙江有常住户口的(含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在浙江的);
(三)驻浙现役军人,其配偶已随军并取得浙江常住户口的(到杭州、宁波两市安置需落户满2年);
(四)夫妻双方均系军人,夫妻双方同时转业且一方符合进浙安置条件的,或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系驻浙军人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五)父母常住浙江,且身边无子女或转业干部本人未婚的;
(六)配偶父母常住浙江,且配偶为独生子女的;
(七)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人,且原籍或入伍地为浙江,或现离退休在浙江的;
(八)自主择业的,在...全部
二、接收条件
(一)原籍浙江或浙江入伍的(不含从外省考入浙江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毕业分配入伍);
(二)配偶在浙江有常住户口的(含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在浙江的);
(三)驻浙现役军人,其配偶已随军并取得浙江常住户口的(到杭州、宁波两市安置需落户满2年);
(四)夫妻双方均系军人,夫妻双方同时转业且一方符合进浙安置条件的,或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系驻浙军人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五)父母常住浙江,且身边无子女或转业干部本人未婚的;
(六)配偶父母常住浙江,且配偶为独生子女的;
(七)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人,且原籍或入伍地为浙江,或现离退休在浙江的;
(八)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或本人子女在浙江有常住户口的;
(九)浙江经济建设急需并有特殊专业技术的紧缺人才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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