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新法什么时候实施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法),新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多年来,对于国外制造业的高管来说,“中国”一词几乎可以与低劳动力成本优势划等号,这也解释了为何新法在为期一年半的立法过程中会引发各方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
现行劳动法于1996年实施。这12年来,中国经济以及中国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劳动法已经滞后于现实的发展。所以,刚刚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可谓是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规范了劳动者与雇主的关系并加强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
和现行劳动法相比,新的劳动合同法修改和弥补了一些弊端,同时根据目前新的形势进行了一些...全部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法),新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多年来,对于国外制造业的高管来说,“中国”一词几乎可以与低劳动力成本优势划等号,这也解释了为何新法在为期一年半的立法过程中会引发各方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
现行劳动法于1996年实施。这12年来,中国经济以及中国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劳动法已经滞后于现实的发展。所以,刚刚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可谓是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规范了劳动者与雇主的关系并加强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
和现行劳动法相比,新的劳动合同法修改和弥补了一些弊端,同时根据目前新的形势进行了一些调整。“新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做了重要澄清和补充阐述,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应当依据用工的事实订立,而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上海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昭解释说。
对劳务派遣问题的明确解释就是新法的重要变化之一。以前,因为派遣单位、被派遣者和真正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模棱两可,许多实际的劳动纠纷在处理时无章可循。
“旧的劳动法对劳务派遣单位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中我们看到很多外商投资企业的员工都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雇用的,”王昭说,“新法非常明确地指出,雇用关系实际上只存在于被派遣的劳动者和派遣单位之间。
”这意味着公司福利以及其他的劳动关系责任不在用人单位,而在派遣单位。
此外,新法从多方面加强了对雇员利益的保护。比如,明确设定试用期时间限制,规定最低工资不得少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有了这样的规定,往常发生的滥用员工试用期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善。
新法还首次提出,如果企业拖欠或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不过,在劳动者享受新劳动法保护的同时,企业高管或许感到一些忧虑。“毕竟还有很多操作层面上的问题有待解决。
”盖尔太平洋特种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CEO徐赛花说。“新法对企业的规章制度、用人制度、福利待遇、行政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等方面规定得非常详细。如果企业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或程序上有偏差,便要承担很多赔偿责任。
”她表示。
从公司操作角度来讲,新法的确有一些程序上的改变。新法规范了企业裁减人员可接受的理由,但要求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工会,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的意见,进行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协商,这些要求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要求更严格一些(见图表:劳动法比较)。
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新法详细阐述了补偿算法和补偿数额,即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雇用时间支付相应的补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对长期劳动合同的鼓励。
尽管许多企业才刚开始测算新法可能给其成本结构带来的影响,但大致的方向已基本明确。
“劳动合同法肯定要加大用人单位的成本,而这些成本目前很难去预测。”徐赛花说。她表示,她所在的宁波盖尔太平洋主要生产聚合物纺织品,该类产品季节性比较强,忙季时临时性员工会增加50%, 因此新法实施后将明显提高该公司的运营成本。
不过,新法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预知的规定也给了企业一定的缓冲。“劳动者要提前终止试用期的话,必须提前三天通知,这就让企业和劳动者可以有思想准备和交接的时间。”徐赛花说。同时,新法中增加的竞业限制条款也有利于企业保护自身的利益,它规定企业可以与其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机要保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以便保护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而对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则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约定。
目前,各公司都在为新法的实施做相应的准备,宁波盖尔太平洋就邀请法务专员对公司的人事部门进行培训。虽然类似的调整已成为所有企业的应对计划的一部分,但究竟如何调整才能使人力资源部门准确地掌握新劳动法呢?“为了遵守法律,企业必须首先审查和修订合同,尤其是那些一直以来与员工签订定期合同的企业。
”美世咨询大中华区合伙人吉尔·玛丽拉(Jill Malila)说。
同时,新劳动法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在雇用新员工之前对应聘者做细致评估,以避免日后的麻烦。“基于新法在经济补偿和解除用工方面的规定,企业将必须在招聘时就更加谨慎地评估雇员的才能,以确保从一开始就用对了人。
”玛丽拉说。
不仅如此,内外资企业还须区别对待各自的实际情况。尽管人事调整的基本挑战相同,但“国内企业也许缺乏外资企业目前已有的、较为规范的用工制度和程序”,玛丽拉表示。她补充说,“由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正在扩张和并购国内企业,在新法出台后,它们在并购或购买合资伙伴股份的时候有必要做更为审慎的尽职调查。
”
然而,最为人们所关注的并非劳动法本身的变化,而是未来新法的执行。“山西黑砖窑虐工”的丑闻令许多人更加担心新的劳动合同法在实施时将会面临巨大的挑战,劳资关系将来能否真正有所改善还有待观察。
###2008。1。1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已经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颁发,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81月实施呀。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