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 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便于村民监督,便于开 展工作,任期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首先,任期3年,可以增强村民 委员会成员的责任感,努力做出工作成绩,比较适合我国农村基层的 实际情况。 其次,任期3年,可以使年轻有为的人才有更多的机会进 入村民委员会,给村民委员会带来“新鲜血液”。随...全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 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便于村民监督,便于开 展工作,任期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首先,任期3年,可以增强村民 委员会成员的责任感,努力做出工作成绩,比较适合我国农村基层的 实际情况。
其次,任期3年,可以使年轻有为的人才有更多的机会进 入村民委员会,给村民委员会带来“新鲜血液”。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 深人和社会的进步,增加农民的收人已成为当前“三农”问题的重点和 难点,而最根本的出路还在于搞活广大农村地区的微观经济。
因此, 村民委员会对具有现代市场经济头脑的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任期3年,有利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更新换代”。此外,村民委员会 任期3年,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一致,可同步换届,有利于集中力 量搞好选举,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村民委员会3年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共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的精神,村民委员会要依法按期进行民 主选举。
未经县(市、区)委批准,无故拖延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和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任期届满,成绩显著,受到 村民拥护和信任的,可以连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是一种 很好的激励机制,它不仅有利于调动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热心为 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积极性,而且对保持村民委员会工作的连续 性、稳定性以及积累工作经验,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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