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打官司,但是希望不大,估计难于执行。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被告知对方全责,不能理赔当时买全险还以为买了个放心,谁知道,什么都不管。几百条条款,免责条款中没有对方全责免于赔付说明,只在赔付条款中出现了20个字加以说明不知后面该怎么办,现在车损估价超过9万了
这种情况下,是由对方、和其保险公司赔付,你要注意几点:
第一、取得交警的事故处理单,必须明确责任方,你的情况,维修金额超过2000,需要更换事故单的,具体询问当地交警
第二、取得自己车辆的定损单,如果维修了就要取得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
第三、在取得以上材料后,可以要求对方索赔
如果对方不配合,你需要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用快递发给对方,并保留凭证。
如果对方没有回复,应当去法院立案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希望你好运!。
这个事情现在确实只能通过打官司解决,不过现在的实际执法中,法院还是倾向于我们这边,因为免责条款从一定程度来说就是保险公司的脱责行为,这点法院还是比较清楚的。 打了官司再说吧…… 哎……
别人损坏了你的车,应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你的交强险负责的是如果你撞坏了别人的车时你应该向别人赔那会儿赔的钱。明白了吗?责任在对方,就是由对方的投保交强险的公司赔! 交强险是责任保险,保的是你对别人的权利侵犯时要赔的责任。
这就是保险公司的不足的地方, 我建议,让你的保险公司协助理赔 主要对方就上个交强, 你倒霉!
他就算交强险没有也要赔给你的,他买不买保险跟他赔不赔给你是两回事,如果是他全责,法院肯定会判他赔付,关键就看他有没有这个执行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