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无故旷工被开除有失业保险吗?需付违约金吗

  我现在一劳务公司,被派遣到一个制造企业做临时工,工资不高,只有800元,合同一年一签,都是1月1日到12月31日,今年已是第三年,现找到另一工资较高的工作(新单位不交保险),想辞职。 用工单位(即制造企业)同意我走,但劳务单位说合同没到期,只能作自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我与其协商能不能以单位辞退来解除劳动合同,我不要经济补偿,只要能领取我的失业保险就行。
  因为我原来在另一单位也曾交纳失业保险,两个单位的失业保险加一起大概可以领20个月的保险金。如果这次拿不到,就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拿到。 与劳务公司管事的人沟通几天,仍然不行,死老太婆不帮忙,说辞退就要给经济补偿,不给经济补偿又把人辞退了那就是骗保。后我又说能不能劳动关系挂起到年底,单位交的保险和个人交的保险的钱我私人来出,只是等到合同到期中止,合同到期中止就能拿失业保险。
  死老太婆仍不干。 现在什么办法都想完了,听说开除可以领失业保险,我想问问,如果我无故旷工达到一定天数,是不是会被开除?有失业保险吗?需付违约金吗? 注:劳务公司没有对我们进行过培训。其实这个劳务公司就是制造企业为规避风险设立的皮包公司,空手套白狼,但法律上没问题。
   。

全部回答

2010-06-11

0 0

  任何单位都不会同意你提出的条件。 由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没有开除职工的权利,只能解除合同。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如果因本人原因旷工或自动离职,单位按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求职就业
军事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