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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问题

  网友们好啊,我想请教大家一下关于养老金的问题,我从2008年8月开始交养老金(由单位统一从工资上扣缴)交到2009年3月,2009年4月辞职后一直没交。
  问题一:2009年4月-2010年4月一年没交的养老金如果不补交,那么08年8月-09年3月已交的是不是就白交了呢?09年4月-10年4月是不是就不算工龄了呢?不补交的话对以后退休了领养老金有什么影响呢?问题二:如果不补交,想从2010年5月起开始续交可以吗?去哪续交呢?问题三:到底是补交好还是不补交好啊??急啊,请求高人指点啊,先谢谢了。

全部回答

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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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你好,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人,所以给你介绍一下我们这里的政策: 第一,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这段时间交与不交,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这段时间的养老保险都没有白交,它将成为你缴纳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的一部分。
   第二,是否补缴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这段时间的养老保险,我认识应该取决于,你现在是否有能力补缴,如果有,最好补上。  按现行的养老金计算办法中,缴费年限对养老金的高低有很大的影响,每缴费满一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增加1%,上不封顶的。
  补缴上,即多一年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也要多一点,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的时候也会高一点。 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这段时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定会比你以后某12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要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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