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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

我的房子是老楼二楼,08年在郊区买了新房,7月交房开始办手续,装修,就每天早走晚归,12月入住,老房就无人住,也没出租,关了电闸,关闭了水阀。09年10月接到楼下电话,我家漏水,打车过去,是下水道堵塞,找房产维修,在一楼取出一团头发。一楼自己处理污染衣物,我也不出租了,就怕再出事,3月27日又接到电话漏水,打车过去又是下水堵塞,28日房产维修,在意、二楼之间取出一条塑料下水管和两团杂物。这次一楼损失大些,约4000元,前后总结近万元,提出要我赔偿。该怎么办,请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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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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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是几层?你家到底有没有人居住?是否出租了?你的话表达的不明确,如果发生下水道堵塞的时候以及之前一段时间你的老房一直没人居住并且你家楼上还有人居住的话,赔偿责任就不该由你负,这种责任应该由2楼(含2楼)以上上的住户共同承担,若你家一直没人住,那么你家应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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