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思考性意见建?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为主题,以健全社区服务和管理网络为重点,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实现和谐梁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使社区居民...全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为主题,以健全社区服务和管理网络为重点,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实现和谐梁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使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坚持民主管理、居民自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保障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坚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各类资源在社区建设和服务中的作用,提高社区建设的社会化水平;坚持创新发展、分类指导,有重点、有步骤地拓展城市社区服务、管理领域。
(三)发展目标。按照“一支精干的干部队伍、一个完善的服务阵地、一套科学的运行机制、一个健全的组织体系”要求,切实规范、提高城市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16年达到社区设置合理、队伍精干、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目标,全部社区建成重庆市社区建设工作示范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四类平台
1。夯实社区阵地平台。到2016年,全街道新建社区服务大厅3个以上、社区服务站7个以上。合理安排社区阵地,每个社区建成面积适宜、功能完善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配齐社区警务调解室、图书阅览室、档案室等和集会议召开、党员教育、市民培训、文体活动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室,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满足社区各种功能需要。
加强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会同县级相关部门,认真督促落实“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按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规定。
明确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产权归属为街道办事处,社区具有永久使用权,但不得改作他用。
2。夯实社区信息平台。在梁山街道办事处门户网、“12371”党建信息平台、社区人口资源信息系统等数字化社区网络平台的基础上,整合民政、劳动保障、文化教育、人口计生等信息资源,开通社区服务热线;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数据维护、系统安全、科学使用等工作制度,完善社会管理、社区服务信息化运行机制,实现街道、社区、居民三级联网,推进社区信息化管理,打造智能社区。
3。夯实社区共建平台。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群团组织、驻社区单位对社区建设的积极作用,采取组建社区共建组织、签订社区共建协议、召开社区共建联席会等形式,搭建和夯实社区共建平台。社区要加强与辖区民间组织、群团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要积极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为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便捷服务;要大胆加强对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要把参加社区建设的情况列入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
驻社区单位要积极支持所在地社区的工作,促使社区形成资源共享、事务共管、文明共建的机制。
4。夯实社区自治平台。切实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推进社区居委会依法直接选举。坚持自愿与推举相结合,吸收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驻区单位、社团组织负责人及居民代表作为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发展辖区居民参加社区居委会的社会服务、公共管理、事务监督等专业委员会,引导辖区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工作。
健全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修订完善社区居民公约、自治章程,加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不断提高辖区居民的自治水平。实行居务公开制度,明确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完善社区自我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实行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制度,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
普遍推行“社情发布民主恳谈”制度,积极探索社区事务公开新模式,切实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切实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属于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职责,不得转嫁给社区,确需社区协助的事项,应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征求街道社区管理科及社区意见,报街道批准后执行,同时严格执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未经街道批准事项,社区有权拒绝。
为更好地完成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按照“行政职能与自治职能逐步分离”的思路,探索在社区建立社区工作站等专业服务机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作站,由街道社区管理科直接管理),负责社区承担的行政事务。
(二)强化五项建设
1.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大党建工作机制。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在社区楼宇、行业协会、产业链条、“两新”组织、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中加快建立党组织。推进党组织设置创新,探索实行社区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两新”组织联合建立党组织等新模式,构筑完善的社区党组织体系。
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属地为主、原籍为辅、双边互动、共同管理”的办法,探索区域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开放式、动态化的党员管理模式。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组织社区党员下乡、邀请农村党员进城过组织生活,实现城乡党建互融。
积极依托社区现有工作场所、服务平台和设施,加快建设“红岩家园”党员服务中心,加强对党员的服务、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现一个社区一个党建品牌。
2。强化社区居委会建设。
综合考虑辖区开发建设进度、社区服务半径、辖区人口规模等因素,搞好社区规划,原则上按照3000户-5000户的规模设置社区居委会。调整充实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设置,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
围绕和谐社区目标,积极开展特色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社一特色”、“一居一品牌”。建立社区居委会成员考评奖惩机制,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适时提高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
3。强化社区民间组织建设。
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社区服务组织,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支持民间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同时加强引导和管理,使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服务,实现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良性互动。
4。强化社区志愿者组织建设。实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志愿者档案。落实社区志愿服务常规制、志愿服务年度活动计划和志愿服务培训制度。强化志愿服务培训,改进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
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储蓄回报制,大力推广“志愿服务储蓄时间”、“服务转换”、“互助服务”。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
5。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
合理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街道所辖社区原则上按每个社区5-9人配备,对辖区人口多、工作任务重且分设条件不成熟的社区,街道可视财力、根据工作的需要,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者或社区工作经费。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出台《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设置、工作职责、选拔任用、教育管理、报酬待遇等,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现科学化、有序化。
鼓励和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工作,鼓励和支持社区建设管理部门的人员到社区居委会兼职。
(三)推进六大服务
1。推进社区劳动就业服务。以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为重点,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使劳动就业服务延伸到社区。
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到2016年,90%以上的社区建成“充分就业社区”。建立农民工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机制,为农民工提供各项服务,向农民工全面开放社区服务设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社区生活。
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制度,加快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步伐。
2。推进社区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改革完善城镇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建立完善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相衔接的社区医疗救助体系。鼓励兴办社区福利服务项目,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实体承办的社区养老模式。
组织开展扶贫济困和社会捐助活动,推广建立社会捐助站点、“慈善超市”和 “爱心超市”。积极创建 “民主法治社区”,开展法律援助,确保对弱势群众实现“应援尽援”。
3。推进社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科学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到2016年,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完善社区人口信息清楚、组织网络健全、工作开展规范、管理服务到位的社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和真情互动联谊会、计划生育协会等协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计生服务。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文明社区。
4。推进社区治安管理服务。加强社区内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机制,提高辖区居民、单位的自我防范能力。整合辖区各种防范力量,加强和改进对“社会人”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推行“代理家长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和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探索社区民警依法兼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政法书记)。建立社区居委会对矛盾纠纷的调解机制,拓宽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渠道。组织辖区居民、单位积极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大院、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商场、平安路段等,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社区、入户、到人。
5。推进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服务。逐步建成一批方便社区居民的文艺活动场所,加强对社区内文化场所的监督管理,着力举办好每2年一届的街道社区文化艺术节,举办好社区邻居节、读书节、文体节等节庆活动,打造一批社区文化品牌。
建立各类社区学校、市民学校,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完善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有计划地对社区居民进行教育培训。推进全民健身组织在社区里边、体育活动在群众身边、场地设施在居民住宅旁边“三边”工程,统筹落实辖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场地。
广泛开展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和文明小区活动,深化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加强对居民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6。推进社区商业配套服务。
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工程,建设便捷、优质、安全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现有社区要完善商业网点设施,新建社区要合理配置各种业态的商业网点。对条件较好、人口集中的社区,适当加大餐饮、娱乐、生活市场等便民设施的配套比例;对人口相对较少的社区,适当调整业态配置。
引导和扶持连锁企业在社区设立综合超市、标准化菜店、再生资源回收店等,推进社区商业网点实行连锁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三、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街道领导联系社区制度和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制度,街道党工委会、街道办事处行政例会定期听取社区建设情况汇报。
将社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街道社区管理科立足本职,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
(二)努力增加投入。按照“财政拨付、费随事转、社会资助”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社区建设财政年度预算制度,保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区组织开展管理与服务工作必要的经费,建立稳定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完善社区建设的财力支撑体系,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投资兴办社区公益事业,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积极探索建立合法有效的社区建设资金募集方式,拓宽社区建设资金渠道。
(三)全面提升实效。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总结和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经验和规律。
要把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推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氛围。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