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0
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期限?1997年我买了
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权利被侵害的时间,超过两年就算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原理,“权利被侵害”是指侵权行为已经结束,造成了固定的损失。而本案中,旁边楼的开发商侵犯你的采光权,损害一直在延续,你的损害还在进一步扩大,不能视为行为已结束,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旁边楼的开发商。
关于房产证的问题,你说过你跟他讨论过,说明你和他提过请求,从那时起时效中断,从新起算。你可以起诉他,就算是法院判你过了时效,也不打紧,你可以自己到房管部门去办。他的六千元也就过了时效啦!
办理房地产证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只要他一天没有办证,你就可以随时要求办理。 其违约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过期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全部
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权利被侵害的时间,超过两年就算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原理,“权利被侵害”是指侵权行为已经结束,造成了固定的损失。而本案中,旁边楼的开发商侵犯你的采光权,损害一直在延续,你的损害还在进一步扩大,不能视为行为已结束,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旁边楼的开发商。
关于房产证的问题,你说过你跟他讨论过,说明你和他提过请求,从那时起时效中断,从新起算。你可以起诉他,就算是法院判你过了时效,也不打紧,你可以自己到房管部门去办。他的六千元也就过了时效啦!
办理房地产证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只要他一天没有办证,你就可以随时要求办理。
其违约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过期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必须经过国土部门登记、发放产权证时所有权才转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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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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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划线部分: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并追索违约金!!!!!!!!!!
——我已经办理过好几个这样的案件,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于通风、通光问题,这是民法通则利规定的最基本的权利,你们广大业主要联合起来,到国土规划部门提出异议,要求修改规划。如果没有成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要等到木已成舟。
就此问题,你们也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
有超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权利被侵害的时间,超过两年就算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原理,“权利被侵害”是指侵权行为已经结束,造成了固定的损失。而本案中,旁边楼的开发商侵犯你的采光权,损害一直在延续,你的损害还在进一步扩大,不能视为行为已结束,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旁边楼的开发商。
关于房产证的问题,你说过你跟他讨论过,说明你和他提过请求,从那时起时效中断,从新起算。你可以起诉他,就算是法院判你过了时效,也不打紧,你可以自己到房管部门去办。他的六千元也就过了时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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