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打架把对方打跑后开对方摩托车
急:我友曾XX,昨晚在路边冰摊看见两个男子,误认为是上个月在网吧打伤其女友的人;曾XX叫了七八个人围殴na两名男子,对方不敌,遗下两辆摩托车逃走,曾便叫人把车开回自己家中。
今早办案人员到曾家连人带车带走了,且听说办案人员与被打的关系很好,现在要帮被打的出气,狠搞我友曾XX,按抢劫罪来办,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
听说办案人员与被打的关系很好,现在要帮被打的出气,狠搞我友曾XX,按抢劫罪来办,这也仅仅是听说而已。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实行的罪刑法定原则 并不是谁说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况且我国〈刑事...全部
急:我友曾XX,昨晚在路边冰摊看见两个男子,误认为是上个月在网吧打伤其女友的人;曾XX叫了七八个人围殴na两名男子,对方不敌,遗下两辆摩托车逃走,曾便叫人把车开回自己家中。
今早办案人员到曾家连人带车带走了,且听说办案人员与被打的关系很好,现在要帮被打的出气,狠搞我友曾XX,按抢劫罪来办,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
听说办案人员与被打的关系很好,现在要帮被打的出气,狠搞我友曾XX,按抢劫罪来办,这也仅仅是听说而已。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实行的罪刑法定原则 并不是谁说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况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因此,现阶段你朋友的行为,只能是涉嫌犯罪,但并不是一定就犯罪了。是否犯罪必须经人民法院审判后才能确定。
现在你朋友的情况,不是过分不过分的问题了,而是可能涉嫌构成了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如果说你朋友构成抢劫罪,可能性不大,但如果说你朋友涉嫌构成盗窃罪,应当说还是可能的。
如果说你朋友故意伤害罪,因为没提供伤害结果,无法判断。
所谓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的客观要件中,第一,行为人必须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制性的行为,这是构成抢劫罪的基本条件,也是区分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关键所在。所谓强制性行为,包括三种情况:(1)暴力方法,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使用暴力,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甚至杀害等足以使被害人的身体受到强制,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状态。
(2)胁迫方法,是指对被害人以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不敢反抗。(3)其他方法,是指对被害人以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丧失反抗能力,无法反抗。第二,财物必须是当场取得的,这是构成抢劫罪的重要条件。
这一条件表明行为人的强制性行为与取得财物的结果之间在时间上、场合上具有统一性。至于抢劫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只能说明抢劫行为的情节,对构成抢劫没有影响。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的人即可构成犯罪。
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你朋友的起因是误认为是上个月在网吧打伤其女友的人;于是主观上就实施了叫了七八个人围殴na两名男子的危害行为,结果对方不敌而逃,由此可见,你朋友没有抢劫的故意,也没有实施抢劫的行为,尽管是将将被加害人的遗下两辆摩托开回自己家中。
但这并不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使被加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无法反抗的状态之下当场抢取摩托车的,故与抢劫罪构成要件不符。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在盗窃罪的客观要件中,有两个法定情节,也是认定盗窃罪是否构成的两个标准:第一,数额较大。第二,多次盗窃。
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你朋友一伙人对被加害人实施加害行为后,由于你们招架不住弃车而逃走,你朋友明知该车为被加害所有,但仍然将摩托车叫人骑回家,就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了。
因此,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了。
另:如果你朋友一伙人将那两个人殴打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也可以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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