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所称的领导成员是指哪些公务
《公务员法》中多处提及“领导成员”。例如,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
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 务、权利和管理……”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 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领导成员职务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等等。因此,我们必须明确“领导成员”的 含义。
根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 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例如,各省的省长、各市
的市长、各县的县长及政府组成人员的各局的局长等都属于《公务员法》 所称领导成员;而各机关的内设机构,其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全部
《公务员法》中多处提及“领导成员”。例如,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
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 务、权利和管理……”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 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领导成员职务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等等。因此,我们必须明确“领导成员”的 含义。
根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 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例如,各省的省长、各市
的市长、各县的县长及政府组成人员的各局的局长等都属于《公务员法》 所称领导成员;而各机关的内设机构,其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就不在本法 所称领导成员之列。收起